关于征集《中国市县名录》资料的通知
日期:2000-11-22 15:30
)。
二、排列顺序和报送时间:
1、 按行政区划序列编排,保持一个区划单位的完整性,即先区划名称,其次是书记、副书记、政府领导姓名,然后为政府办公室和其他各职能机构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如征稿(样表)。
2、 由各县依照样表格式自行印制表格,填完后报各州(地市、地)进行汇总打印,务于12月15日前寄送厅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处或电传至厅办公室(0971-6104227 )。要求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准确、真实,尤其是单位名称一定要使用标准名称,负责人姓名不能有错别字(少数民族领导同志姓名汉字书写应用已固定的汉字)。资料截止时间200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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