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请示
日期:2000-11-10 12:04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居委会出现了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管理方式落后、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难以实行自治等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赋予民政部指导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民政部把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已在全国各省开展了这项工作。
为了在我省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我厅派人赴沈阳、大连、青岛学习了他们开展社区建设的经验,并与西宁市委、市政府研究,本着面向未来,总体思考;立足实际,体现特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的
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