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关于按照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0-11-08 11:56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国务院发布了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该《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相应地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我厅1999年10月编写的《青海省民政厅工作制度汇编》中有关机关公文处理方面的内容也需要改动。因此,现就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和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办法》

  (一)各处(室、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干部学习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详细了解公文

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