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00-11-02 11:27
为贯彻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开展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于9 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0]198号), 就我省实施开展复查登记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大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力度,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复查登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贯彻《通知》精神,抓紧抓好本地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归口登记管理,是通过建立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确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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