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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0-11-02 11:16
竣工使用。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都应归档。即:项目建设书及批复、设计文件,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土建施工文件及基建图纸以及房改所形成的所有资料等,请有关人员协助做好归档工作。

10、全国、全省性的与民政工作相关的会议材料应送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请参加会议的人员负责交回。厅机关文档人员要根据会议通知,主动定期收集、整理归档。

11、有些业务厅局或基层单位直接发给业务处室的今后需查找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应在第二年的三月底前送交厅机关综合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

12、下属单位的文档管理由主管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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