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0-11-02 11:16
类、 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
4、保管档案要科学管理,系统排列、分类明确、 存放有序、有目可查、有章可循,档案柜放置整齐、美观。 5、对各处室局的专业、 专门档案采取集中统一管理档案信息,分室保管档案的形式。各处室局应根据本处室的具体情况,对在工作中形成的专业、专门档案进行立卷、归档。如:社团登记管理档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婚姻登记档案、收养登记档案、勘界档案、地名档案、社会救济对象管理档案、优抚对象管理档案、安置对象人事档案等都要按照各自的档案管理办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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