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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泽库县、河南县、尖扎县、同仁县撤乡、并乡建镇的请示审查意见的报告
日期:2000-10-22 10:39
规定,泽库县夏德日乡和河南县智后茂乡是两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撤乡建镇,符合国务院有关建镇标准。建议同意设立泽库县泽曲镇和河南县优干宁镇。建镇后原行政区划不变,镇政府驻地不变,实行镇管村、居委会体制。
  2、 根据《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165号) 总人口在二万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二千的,可以建镇的规定,撤销同仁县保安、麻巴两乡设立保安镇;撤销尖扎县坎布拉、多加、直岗拉卡三乡设立坎布拉镇,均符合国务院有关建镇标准。建议同意设立坎布拉镇和保安镇。其中坎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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