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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互助县、平安县、乐都县撤乡建镇的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
日期:2000-10-21 16:45
原行政区划不变,实行镇管村体制。
特此报告
附:1、《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互助五十乡、平安县小 峡乡等七个乡撤乡建镇的报告》(东署[2000]01号)
2、《关于互助县高寨回族、乐都县西润乡等四个乡 撤乡建镇的报告》(东署[20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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