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0-10-19 16:36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下发以来,全省民政部门按照人大法制委的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工作,促进民政工作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省民政厅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青海省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青海省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的执法责任范围,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质量。现将推行执法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民政执法责任制。省人大做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以后,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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