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日期:2000-09-27 15:13
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全厅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在全省党员干部中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民政部门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开展警示教育。为了使教育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厅里专门成立以史国枢厅长为组长、纪检监察专员喇英才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教育方案和实施办法。 为配合搞好警示教育, 厅里还为每名处级干部和每个支部征订了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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