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0-09-21 15:00
为加强节日期间机关办公区和厅属各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将国庆期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庆前,各处(室局)、各单位要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要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文件,贵重物品及票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岗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
三、加强节日期间的车辆管理,防止车辆被盗的损坏,严禁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四、各处(室局)、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放假期间一定要锁好门窗,关闭所有电源,注意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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