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的通知
日期:2000-09-21 14:58
活困难补助,必须保证重灾区和重灾民。
二、 操作程序
救灾粮的组织先由民政部门根据各地的受灾情况和灾民短缺口粮的实际提出所需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商当地粮食部门负责救灾粮供应。由民政部门和粮食部门签订救灾粮购销合同,双方共同实施。粮食质量按2000年新粮食等级国标四等以上,面粉质量在国标标准粉以上。其粮食价格与粮食部门协商,顺价销售。粮食部门必须保证救灾粮质量,向民政部门提供不少于2 公斤样品和有关质量保证的检验证明,有关质量问题全部由粮食部门负责;民政部门负责分配和发放救灾粮。救灾粮调运发放完毕,无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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