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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的通知
日期:2000-09-21 14:58
  为了解决今年各种自然灾害给广大农牧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困难,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拨给你州(地、市)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 万元,全部用于解决当前灾区群众突出存在的口粮短缺问题。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是国家拨给灾区的专项资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怀和爱护,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必须认真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以切实保障灾区的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 使用范围
  这次安排的救灾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组织救灾粮食,由各地县级民政部门商当地粮食部门统一进行组织,实行政府采购。所购救灾粮全部用于灾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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