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通知要求加强乡镇政务公开工作
日期:2000-09-21 14:53
部门配合不够,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二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是公开的范围带有一定局限性。许多乡镇只是公开了党委、政府机关的政务、事务,对直属站、所、学校等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没有按规定实行公开。
《通知》要求,一是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具体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奖惩、总结提高等工作,真正把中央、省上有关乡镇政务公开的要求落到实
2/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8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