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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玛沁县设立大武市的报告》的审查意见的报告
日期:2000-09-15 14:38
  2000年9月11 日转来的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玛沁县设立大武市的报告》(果政[2000]86号)收悉。我厅认为:一、根据《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报告的通知》(国发[1993]38号)文规定,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以下的县,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六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0%, 并不少于十万可设市撤县。而果洛州玛沁县总人口为49343人, 未达到设市标准,并且各项经济指标与撤县设市要求相差甚远。二、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在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束之前,各地暂不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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