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被确定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合格单位
日期:2000-09-11 12:37
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三五按照和九五时期依法治省规划验收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由省广播电视局为牵头单位的第七考核验收小组近日对民政厅自1996年以来的三五普法和九五时期依法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经验收通过,颁发了合格证,并确定为合格单位。
考核组首先听取了省民政厅杨生义助理巡视员对本厅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汇报,查看了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类文件资料。同时组织召开了厅机关部分干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全面了解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情况,最后向民政厅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反馈了情况。考核结果表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7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