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关于申请解决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经费的报告
日期:2000-09-08 12:33
  我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是在实施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一个职能处,省政府青政办(2000)79号文件中确定的主要职能是:拟定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五保户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划;负责福利企业的认定和年检认证工作;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指导殡葬管理、收养登记和收容遣送工作;承办涉外收养登记工作。由于我厅经费紧张,难以解决全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经费,尤其突出的一是无力组织对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和评审,直接影响到向民政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7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