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请示
日期:2000-08-22 11:46
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国发[1999]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00]79号)文精神,为加强我省老龄工作,需尽快组建成立和中央要求一致的由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二)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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