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厅机构改革中几个遗留问题的请示
日期:2000-08-17 11:28
神,原劳动人事厅代管的老龄工作职能移交我厅问题,我们和人事厅曾多次协商,并已达成意向性意见。但因省老龄问题委员会就机构设置问题专题报告省委,要求按照高层次、高规格的要求,设立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建议在原有青海省老龄问题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的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建议在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规格为厅级事业单位,列入政府系列。在省委未作批复前,老龄办及人员暂难一整体移交来我厅,所以未能正式交接。对此我厅亦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的领导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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