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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火葬费标准的请示
日期:2000-08-15 11:25
  殡葬是一个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于一体的特殊服务行业,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窗口单位。我省现有6座殡仪馆,分别是西宁、互助、共和、同德、刚察、德令哈殡仪馆。这6座殡仪馆承担着改革土葬等旧丧葬陋习,推行文明、节俭、科学丧葬新风俗的重要任务。

  我省现行的尸体火化收费标准是按照省民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青海省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民发字[1992]第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的, 即:包头产火化炉每具60元、沈阳82 B型火化炉每具40元、坐式火化炉每具150元。 随着各殡仪馆自收自支经营运行机制的实行,政府已经全部停止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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