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及时召开灾情形势汇报会
日期:2000-08-11 11:12
救济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制定救灾救济工作的责任制,尤其是在遭受特大旱灾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一定要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救灾责任,实行州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社的领导分级包干责任制,做到救灾工作有人负责,责任有人承担,出现问题有人解决,措施有人落实。五是认真执行救灾救济工作的各项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救灾款物。要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救灾救济对象,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操作简单、情况不明而引起灾民不满或非正常现象发生。六要密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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