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财政协调配合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0-07-28 11:47
我省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1997年以来,连续三年出现严重旱灾,给农牧业生产和灾民生活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困难。为了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省民政厅、财政厅根据省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力度,省级每年用于救灾救济的资金总量达到5500万元以上,发放救灾粮食1 亿斤左右,有效地解决了灾民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救灾救济工作程序,科学地管理和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加强对特大自然灾害的核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建立救灾款物发放落实监督制度,确保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今后民政、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提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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