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开展救灾款和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执法监察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0-07-21 16:35
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救灾款和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民电[2000]第33号)精神,我省立即安排全省各州、地、市和县认真开展了救灾款和救灾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从执法监察的内容,监察的方式和时间要求都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现将我省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监察的基本情况。我省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每年平均受灾人数都在100万人左右, 因灾经济损失在5至10亿元之间。 灾害给全省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关心,为缓解我省灾民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6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