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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上报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通知
日期:2000-07-21 14:30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各地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村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厅决定对全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统计。请各地接通知后,组织人员认真填报,并由州、地、市民政局分类汇总后,于8月10日前报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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