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救灾储备物资的通知
日期:2000-07-07 13:30
保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安全和保值。各地要指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仓库保管人员。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仓库总帐和出入库明细帐目,做到账目清楚,去向合理,出入库手续齐全。
四、省厅将对重点仓库和地区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对管理严格,运行良好的救灾物资仓库管理人员,省厅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等原因造成救灾物资的被盗、腐烂、鼠害、失火及其他事故,省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安排的救灾储备物资除给重点县安排的储备外,其余物资由州地民政部门储备。各地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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