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开通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市场就业新渠道
日期:2000-06-27 12:49
为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开拓安置就业、扶持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新路子,海西州采取政策性安置和有偿转移、市场就业相结合,在全省各州、地率先推行了安置任务有偿转移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办法,开创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和一次性经济补偿资金标准为城镇义务兵2万元,转业志愿兵4万元。负有安置退伍义务兵任务的单位,应尽量想办法进行妥善安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任务量落实当年安置退伍义务兵计划的单位,经报请政府批准后,可适时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同时,也允许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和愿望,自主选择就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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