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追认祁慧勇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审查意见的报告
日期:2000-06-20 12:33
转来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祁慧勇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宁政(2000)105号],现将我厅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我厅研究认为,祁慧勇同志舍己救人壮烈牺牲,死难情节清楚,社会影响好,上报材料齐全,符合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五项)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规定,同意追认祁慧勇同志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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