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省民政厅救灾通讯网人员编制的报告
日期:2000-06-05 11:58
政部反复强调要加强各地救灾通讯网络建设。今年5月19日, 民政部再次以民电[2000]98号,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按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灾情信息。《通知》指出,对于突发性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省级民政部门必须要在灾害形成24小时以内上报初步灾情,以后每日一报灾害的发展情况。重要灾情,省以下民政部门可以越级上报。要确保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和救灾通讯网络畅通,所有灾情信息一律通过灾害管理信息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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