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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职工住房的通知
日期:2000-06-02 11:55
  六月一日上午,厅房改领导小组就厅机关清房中腾出的空余住房进行了调整分配。请各处(室、局)有什么意见及时反馈。
  一、 参加调整分配住房人员的范围:
  l、无房户;
  2、住房面积偏小的住户(主要指现住北大街27号院5、9号楼和省政府红楼的部分住户)。
  二、房屋调整务配的原则:
  先处级,后一般干部、职工,按工龄计分。
  三、调整分配如下:
  赵颖进原李敦毅住房
  孙素梅进原宋友兰住房
  刁成秀进原吴丽华住房
  芦永亮进原肖暄住房
  薛文芝进原尤兑山住房
  窦强进原赵颍住房
  李亚珍进原薛文芝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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