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09-07-19 13:54
全面进步,为促进和谐青海建设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
一是以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把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省厅要联合财政部门尽快出台农村低保操作规程,以此指导和规范全省农村低保工作,并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搞好人员培训工作;州县乡三级要尽快建立健全本级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明确各级职责,细化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拟制和出台本级农村低保操作规程;要抽调得力人员加大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认真做好入户调查、收入核定、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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