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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意见
日期:2009-07-19 13:50
限、程序、结果、工作纪律等。

  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确定向社会、群众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服务项目和服务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岗位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制、群众投诉方式和反馈制度等。

  2、面向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各级民政机关、民政事业单位,对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事权、财权、人事权的运行情况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面向本系统或本单位职工公开。事权公开主要包括本级民政机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运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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