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意见
日期:2009-07-19 13:50
开中抓得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公开曝光;严重违纪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电子政务是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监督行政执法的有效手段。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施民政信息网络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公开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把民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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