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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对全省乡镇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日期:2000-04-21 17:00
政务公开的乡镇,普遍受到广大基层干部和村(牧)民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他们的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政策到位。州(地)、县、乡(镇)三级党委和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普遍制定下发或转发了组织、民政部门关于开展乡镇政务公开的指导性文件。贵南县委、县政府早在去年3 月就印发了县民政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各乡党政机关政务、财务公开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对乡镇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间、领导、监督管理以及违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使这项工作开始就走向正规划。
二、措施得力,程序规范。海南州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
州直机关和县、乡政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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