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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重大紧急情况报告的通知
日期:2000-04-17 16:54
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并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民政紧急情况的报送范围
当前主要把以下情况列入紧急重大情况或事件范围:
1、突发性重大灾情,疫情。
2、因最低生活保障、灾民生活安排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优抚对象生活、退伍军人安置、 村委会选举不落实而引发的集体上访。
4、各类非法结社和非法社团的活动, 以及取缔非法社团引发的较大规模聚集或请愿游行。
5、因边界纠纷引发的械斗事件。
6、民政系统内部的各种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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