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重大紧急情况报告的通知
日期:2000-04-17 16:54
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予以上报,这是党和政府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的重要方式。1998年,省厅根据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专门制定了《民政厅关于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规定》,对紧急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两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按照《规定》要求以信息形式对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准确的向上报送,为上级部门掌握社情动态作了大量工作,尤其是不少基层民政部门如海西、海北等民政局对这项工作抓得紧,落得实,取得了较好成绩。最近,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又对加强重大事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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