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的请示
日期:2000-03-03 13:35
新《兵役法》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增加的法律条款从今年开始贯彻执行。《兵役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法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第(四)款规定: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9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9]19号)对贯彻执行 《兵役法》 关于发给生活补助费和一次性经济补助等问题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要求。19号文件精神在全国各大报纸( 包括各省报纸)刊登之后,每天都有退役士兵及其家属, 少则几人,多则十几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