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38万元
日期:2000-01-18 11:11
市(区),主动抓紧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本地的配套资金,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尽快核拨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地方配套款,全力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保障资金,杜绝随意扩大发放面,提高发放标准,1─2月份的保障金的兑现工作必须于元月底前全面完成,保证城镇低收入居民在春节之前领到保障资金,让他们渡过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的工作力度,把生活确有困难,需要政府帮助的低收入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真正发挥最低生活保障这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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