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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及2009年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证书登记的通知
日期:2010-10-18 22:33
办公室,办理资格证书相关事宜,预期没有办理者责任自负。

二、职业水平证书登记规定:

(一)登记范围

此次登记的范围为2009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

(二)受理登记的时间、地点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的受理期限从2010年12月10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受理登记地点设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及要求

通过200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1、已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本人身份证;3、《社会工作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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