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救灾储备物资管护资金保障机制
日期:2011-03-27 11:4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可用于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的文件精神,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按照州、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辐射半径和物资储备数量,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州级库10万元、县级库6万元、乡级库1.5万元的救灾储备物资管护经费,用以保障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正常管理和运转。
我省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地区,加强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管护资金保障机制,健全救灾物资储备设施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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