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调整可承接青海省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商业银行名单的公告
日期:2026-04-01 11:18
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行青海省分行、省市场监管局、青海金融监管局等7部门印发的《青海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青民发〔2024〕68号)工作要求,省民政厅会同青海金融监管局,调整确定以下商业银行可承接青海省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业务: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浦发银行西宁分行、中信银行西宁分行、兴业银行西宁分行、民生银行西宁分行、光大银行西宁分行、华夏银行西宁分行、青海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
青海省民政厅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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