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5-10-15 17:11
近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新增条款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和参与社会发展四个领域,主要对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方面充实细化了相关内容。
在家庭赡养与扶养方面,提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新增陪护假规定,明确子女所在单位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老年人住院证明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的陪护假。
在社会保障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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