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向青海扶正公益基金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日期:2025-09-09 11:04
青海扶正公益基金会:
  经调查,你会未按照规定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八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限期3个月改正,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将你中心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会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依据《中华人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