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四项举措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日期:2025-07-11 15:43
社会组织名称30家。制发《青海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围绕理事会建设进一步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将分支(代表)机构管理、财务管理、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等纳入教育培训,推进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化。
强监管,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隐患。印发《关于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直接登记和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会同省委社工部逐一协调明确第一批195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压紧压实部门职责,形成综合监管合力。结合年度检查、财务审计、信用监管等监督手段,加大社会组织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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