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5-03-28 10:55
青海上善生物科学院:
经查,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接受2022年度、2023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