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4-08-15 10:17
、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们反映拟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受理部门: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省民政厅人事处)
电话举报:0971-8258205 0971-4399208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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