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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4-08-15 10:1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相关要求,通过各市州、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和组织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并经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我省推荐的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等4个集体,才让吉等3名个人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8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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