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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牵手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24-02-27 16:05
省内援派机构名单,明确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22年2月25日前经青海、浙江两省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审核后的跨省牵手计划信息审核表(附件2)及青海省内牵手计划信息审核表(附件3)分别报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国家乡村振兴局社会帮扶司。
  2.落实帮扶任务。青海、浙江两省民政厅、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援派机构与受援机构共同落实方案规定的各项帮扶任务。每个工作年度援派机构应选派至少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帮扶,派出人员应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且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2年以上;受援机构应选派至少3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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