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牵手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24-02-27 16:05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范围
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同仁、尖扎、泽库等15个县(市)的县(市)一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受援机构,建立援派机构和受援机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实现我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手计划全覆盖。
(二)帮扶方式
帮扶方式为跨省帮扶和省内帮扶。跨省帮扶由浙江省和青海省民政厅协作实施。青海省内帮扶由青海省民政厅和受援地的民政局组织实施。结对帮扶任务见《青海省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任务分配表》(以下简称任务表,见附件1)。
(三)帮扶任务
1.支持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援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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