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牵手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24-02-27 16:05
省民政厅和青海省民政厅具体负责遴选15家(其中:浙江省从其省内遴选5家、青海省民政厅从本省遴选1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援派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我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同仁、尖扎、泽库等15个县(市,以下简称受援地区),帮扶期间至少为每个受援地区培育1家政治可靠、成效突出、管理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一批扎根乡村、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受援地区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社会工作服务对口援青、城乡融合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2/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11/05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