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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实施2023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方案
日期:2023-11-27 15:50
划服务协议》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
  2.从2023年9月开始,以州为单位,每个季度报送2023年三区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3.于2023年12月底、2024年8月底报送总结报告,并附专项资金管理台账、每月银行转账流水。

  附件:1. 2023年三区计划派遣人员及资金分配表【点击下载查看】
     2. 2023年三区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查看】
     3. 2023年三区计划选派人员变更备案表【点击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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